关于在“医疗美容、健康美业”行业开展 “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评价与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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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民评 2020) 01 

 

关于“医疗美容、健康美业”行业开展

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评价与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发展”的工作指导精神;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的“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推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有序开展的系列工作,在国务院新闻办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指导下,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开展基于“医疗美容、健康美业”行业的“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评价与展示活动(详见附件)。本活动将在行业内评价和展示各个城市的民族品牌,同时对入选品牌进行适宜推广,旨在行业内打造一批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名片,推荐给全国乃至国际的消费者,弘扬中国民族品牌。


附件一: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二:评价标准与申报审批

 

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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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国务院新闻办融媒体中心、中国报道杂志社、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社、健康中国研究中心

抄送:中国报道各省工作站、中国报道各海外工作站、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各省工作站


附件一:活动实施方案

 

“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评价与展示

活动实施方案

(医疗美容、健康美业行业)

               

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个人自主自律的良好局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重要文件精神。医疗美容与健康美业行业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断提升的一个重要服务供给领域。因此,在医疗美容与健康美业行业面向社区和家庭开展健康知识普及、传播健康理念的同时,培育扶持一批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让人们享受到更健康的产品与服务是一项重要工作。在国务院新闻办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指导下,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联合有关单位发起本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务院新闻办融媒体中心

          中国报道杂志社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社

健康中国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

承办单位:北京慈安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二、意义与目标

近年来,中国医疗美容和健康美业的市场比较混乱,良莠不齐的服务标准、夸大宣传的产品功效往往令消费者苦不堪言。因此,树立一批服务优良、品质良好、市场美誉度高、有效融入健康各要素的民族品牌,行业发展设立标杆示范的工作势在必行。

本次活动目标是:遴选并评价出医疗美容和健康美业两个行业的企业、产品、人物、服务四个类别的民族品牌主体,参照已经发布的相关标准,在每一个城市每一个类别遴选出3个民族品牌,专刊和专访作为宣传平台,以健康设备进企业、进社区作为推广平台,对入选品牌进行展示和推广。活动将建立以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专家为主组成的行业专家库,同时在行业内为解决更多的就业岗位提供助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指导思想,以夯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相关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为原则,以《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医疗美容和健康美业评价标准为评价依据,以将中国民族品牌企业、专家、产品、服务推荐给全国社区家庭乃至世界各国为目标,弘扬中国民族品牌,推广中国民族品牌,服务中国民族品牌。

 

四、工作步骤与时限

1、民族品牌遴选评价。

由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组织团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族品牌评价工作,2020年9月15日前评价出全国661个城市的医疗美容名医每市3名,医疗美容名院每市3家;健康美业名家每市3名,健康美业名院每市3家。评选完成后,遴选结果公示在本活动官网,并为第一批入选的民族品牌企业和专家授予民族品牌称号并授予牌匾或证书,并为第一批入选的民族品牌企业免费安装医康养游转诊电子屏。

评价工作每年执行一次,评价结果每年更新一次。

2、入选民族品牌示平台。

1)出版并发行专刊。专刊名称为《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医美名医》、《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医美名院》、《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美业名家》、《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美业名院》。专刊截稿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前,发行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前。

2)依托专刊内容建设专刊网站,作为本活动官网,网站名称暂定为:“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网”,网站上线时间为2020年915日前。

3)录制专访视频。联合录制地点在北京市中国报道录制中心。专访视频发布在活动官网上,同时在活动有关新媒体平台也会剪辑发布专访内容,专访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前。

3、入选民族品牌推广平台。

1)入选的民族品牌企业和专家,为其制作包括企业介绍、专家课堂、在线咨询、一键订购、法律保险等页面组成的APP,并免费推广到全国社区家庭以及医康养服务机构中,为全国消费者提供服务。

2)入选的民族品牌企业和专家均纳入健康家庭机器人系统,推广到全国首批30万个试点社区中,办法为免费进入家庭,收取机器人押金,36个月后退还,机器人归家庭所有。

3)入选的民族品牌企业和专家均纳入医康养游转诊电子屏,推广到全国首批30万家医康养服务机构中,推广办法为免费进入服务机构,收取电子屏押金,36个月后退还,电子屏归服务机构所有。

4、组建行业专家库。

   由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在医疗美容和健康美业中推荐遴选行业专家,经专业评价后,对符合条件的纳入行业专家库,颁发入库专家证书,并在本活动官网公示。首批专家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前。

入库专家每年评审一次,评审结果每年更新一次。

 

五、执行团队与场地

由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组成活动组委会开展工作,组委会地点在北京市国家卫生健康委培训中心,专刊编辑部设置在中国报道杂志社,专访录制地点在北京市中国报道录制中心,组委会法务部地点在北京市风雨同舟法律援助中心,各省工作站由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省级工作站执行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组委会于2020年6月1日前组建完成。

 

六、实施保障与要求

1、专刊由中国报道杂志社进行政策指导,健康中国观察杂志社进行专业指导使用中国报道刊号出版、发行。

2组委会还将组织全国和国际权威媒体为入选品牌进行宣传,邀请各地领导、专家开展必要的针对当地政府或者国际驻华使馆的有关活动。

3、由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具体负责中国民族品牌企业评价各项组织工作,建立专刊网站,提供家庭健康机器人,提供医康养游服务转诊电子屏,开发入选企业和专家的APP页面,组建团队进入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协调保险公司和法律服务机构为活动中各环节以及平台上提供的所有销售和服务进行规则式融合捆绑,并落实各省市县乡专刊的招商以及发行工作。    

4、北京慈安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之一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的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七、其他

本次活动,入选民族品牌的企业或者专家有特色技术或者产品需要进行专业科研评价的,可以单独向组委会申请科研课题项目。本年度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130日前。

 

 

          


  附件二:评价标准与申报审批

 

“健康中国城市民族品牌”活动

评价标准和申报审批

(医疗美容、健康美业行业)

 

一、评价标准。

活动评价标准依据为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化服务平台上发布的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美容行业

1、中国医美行业民族品牌企业服务标准(Q/CAD 0009-2020)

2、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民族品牌人物(名医)评价指标体系(Q/CAD 00011-2020)

3、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民族品牌企业评价要求(Q/CAD 00010-2020)

4、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民族品牌企业产品评价要求(Q/CAD 0008-2020)

(二)美容美发行业

1、中国美容行业民族品牌基本要求(Q/CAD 0004-2020)

2、中国美容行业民族品牌评价要求(Q/CAD 0005-2020)

3、中国美容行业民族品牌评价指标体系(Q/CAD 0006-2020)

4、中国美容行业民族品牌企业服务标准(Q/CAD 0007-2020)

5、中国美发行业民族品牌产品评价要求(Q/CAD 00023-2020)

6、中国美发行业民族品牌企业(名院)评价标准(Q/CAD 00020-2020)

7、中国美发行业民族品牌企业服务标准(Q/CAD 00022-2020)

8、中国美发行业民族品牌人物(名师)评价指标体系(Q/CAD 00021-2020)

请各申报单位,到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查询上述各标准要求细节内容。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流程

请符合评价标准的各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连同必要的证明材料(详见材料一览表),交至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各所在市级工作站。各市级工作站汇总所有申报单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后,上报给所在省级组委会,省级组委会进行申报材料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在申报表推荐单位处盖章(或签字),并上报给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全国委员会。

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马秘书长

联系电话:010-5338705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万寿宾馆D-616

 

(二)申报表

注:申报表请按照主体情况填写。

 

 

申报表

 

推荐单位名称: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         省(市)委员会     填表日期:

申报人姓名/申报企业名称


性别/

类别


籍 贯/

省份



身份证号/企业信用代码


民  族


申报人职   务


法人姓名


企业外资占股比例


通讯地址


邮  编


邮 箱


联系电话

区号:  办:  手机:

申报人简历/企业介绍

 

 

 

 

 

注:1、个人申报的需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报的需附企业资质;

2、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3、需省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字;

4、此表交由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全国委员会存档备案

(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组委会制)

 

 

(三)材料一览

申报主体

所需材料

备注

企业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专家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职称证书(或从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在职证明


 

三、审批与执行

(一)中国民族品牌标准评价工程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对各省级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申报单位的政策审核、专业审核。

(二)审批完成后,将对审批结果在活动官网予以公示。

(三)公示后,各市级工作站协助省级组委会,完成活动执行所需的协议签署、牌匾与证书发放、内容采集与展示等系列工作。


联系方式

  • 工作邮箱:admin@camsnbifc.com

  • 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8号天启大厦22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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